首頁
1
商品介紹
2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收容照顧業務3
http://www.tru0303.com/ 臺南市私立春柏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 老人收容照顧業務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收容照顧業務實施計畫

一、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因應本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機構照顧服務之需求,減輕家庭照顧負擔,特訂定本計畫。

二、接受收容照顧者條件:
(一) 本市列冊低收入戶老人。
(二) 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老人且失能等級七級以上者。
(三) 領有本市發放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未達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者且失能等級七級以上者。
(四) 本市年滿五十五歲以上至六十四歲以下列冊低、中低收入戶原住民且失能等級七級以上者。

三、機構收容照顧分類如下:
(一) 老人福利機構:
1.安養機構。
2.長期照護型、養護型。
3.失智照顧型。
(二) 一般護理之家、住宿式長照機構或綜合式長照機構設有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者。
(三) 精神護理之家。

四、辦理收容照顧機構條件:
(一) 經中央或地方政府評鑑成績列甲等以上或合格,始得簽約,但已簽約機構不在此限。
(二) 已簽約機構於長期照顧服務法實施前,提出之變更負責人案件或有相關事宜,未有評鑑成績,以乙等認列,仍得續簽,得再收新案。
(三) 已簽約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成績丙等尚未辦理複查,以乙等認列,複查後成績未達乙等,終止契約並將收容安置之長者轉介其他機構。
(四) 已簽約一般、精神護理之家、住宿式長照機構等機構評鑑成績不合格,終止契約並將收容安置之長者轉介其他機構。

五、申請接受收容照顧者應檢附之文件:
(一) 申請表(附表一)。
(二) 體格檢查表(附表二)。
(三)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證明 (由公所開立)。
(四)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 具原住民身者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六) 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需檢附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書。(入住失智照顧型)
(七) 地區級以上醫院醫生診斷證明書。(入住護理之家)

六、辦理收容照顧每人補助標準如下:
(一) 安置費用:
1. 安養機構: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二千元整(包括零用金)。
2. 長期照護型、養護型:每月補助新臺幣二萬四千元整。
3. 失智照顧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住宿式長照機構、綜合式長照機構設有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者:每月補助新臺幣二萬五千四百元整。
4. 本市列冊低收入戶老人經評估為輕度失能,入住本款第二目之機構,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八千元整;入住本款第三目之機構,每月補助新臺幣二萬二千元整。
5. 上開安置費用入住機構未達足月時,以當月實住日數按比率計算。因病住院期間,以當月住院日數按比率計算後折半計之。
(二) 其它費用補助項目:
1. 接受收容照顧者如發生急、重病或其他緊急意外事故時,簽約機構應儘速送往公立醫院或健保特約醫院急救醫治,所需醫療費用為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扣除不補助項目之費用後,由本局支應。
2. 接受收容照顧者因病住院期間,經醫療院所開立證明須僱請專人看護,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3. 接受收容照顧者無扶養義務之人或扶養義務之人無扶養能力可處理善後者,其喪葬補助費新臺幣二萬元由本局支應。
4. 接受收容照顧者為低收入戶老人,每月補助衛生用品─紙尿褲新臺幣一千五百元整。
5. 接受收容照顧者為低收入戶老人使用氧氣製造機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千元,依實際情形核銷支應。
6. 接受收容照顧者因病住院,以入住健保病房為主,若無健保病房需入住非健保病房時,簽約機構應向醫院登記轉住健保病房,非健保病房
費用需經醫療院所開立證明後,由本局支應。
7. 接受收容照顧者為低收入戶老人有留置鼻胃管、尿管、胃造屢口、腸造屢口、腎引流管、氣切等管路,每管每月補助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三千元。
8. 接受收容照顧者為低收入戶老人緊急就醫,搭乘救護車、復康巴士(含陪診費用)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二千元,依實際情形檢附收據及住院診斷證明書實報實銷。
(三) 前二款之費用由簽約機構於次月十日前,檢送領據、名冊一份或證明文件,函送本局辦理核撥。

七、接受收容照顧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簽約機構應於事實發生日起十五日內報請本局辦理退養手續:
(一) 死亡。
(二) 自願退養者。
(三) 違反簽約機構有關規定,情節重大或影響其他接受收容照顧者安全與安寧者。
(四) 身體機能不符合已簽約機構收容照顧標準。

八、接受收容照顧申請方式:
接受收容照顧者或家屬備妥第五點應檢附之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由區公所初審後提報本局派員訪視符合規定者,媒合各簽約機構辦理入住手續。

九、接受收容照顧者身體機能不符合已簽約機構收容照顧時,已簽約機構應檢附下列文件函送本局辦理轉介:
(一) 申請表(附表一)。
(二) 已簽約機構退住同意書。
(三) 體格檢查表(附表二)。
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時,依契約書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