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春柏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產品

身障者短期照顧服務

電洽

7d68e8001f0b097b82179c23dcf71585.jpg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一、服務對象:

身心障礙者及家庭照顧者(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服務,須符合列規定:

  1. 設籍或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2.  家庭照顧者未接受臨時或短期喘息照顧服務、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
  3.  身心障礙者同一時段未接受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居家照顧服務,或其他有關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之服務。
  4.  未聘僱看護(傭)。
  5.  經社工專業評估確屬需照顧者。

二、服務內容:

  1. 協助膳食:臨時照顧僅提供餵食協助;短期照顧提供餵食協助、烹飪協助或代購外食。
  2.  簡易身體照顧服務:協助如廁、換尿布、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 個人清潔等。
  3. 臨時性之陪同就醫。(限臺南市內醫療院所)
  4. 其他符合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精神之項目。

前項服務不包括到學校陪讀、訓練、到機構照顧或接送之服務。

三、憑以下文件,可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或本局提出申請:

  1. 申請表。
  2.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反面影本。
  3. 各區公所應隨時受理申請,對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請領身障生活補助費者,協助檢附證明函轉本局。

四、本局業務承辦人與申訴管道:

身心障礙福利科 葉小姐

電話 06-2991111 分機 1473

傳真 06- 2983202